本人呕心沥血的创作,看了不哭不笑,我X!!!

不知不觉就来到2014年年尾了。

就来要告别2014年,迎接2015年了。

2014年过的还不错。

至少过的安稳、平静和安心。


自己不知不觉也从纽西兰打工旅游回来了一年多。

真的觉得纽西兰之旅就像是前一阵子的事情似的。

为什么?

本人立志要写完的纽西兰之旅现在才写到一半。

看来剩下的一半应该会在2015年年尾写出来吧。

长达九个月的纽西兰之旅真的蛮难忘的。

也蛮难写完的。

希望我不会真的需要把纽西兰之旅写到明年的年尾吧。

真的,我真的希望。


嘉珮,

2013年十月,我牵起了妳的手。

2014年十月,我和妳欠下一大笔债。

诶,一个人欠银行九百多千咧!

虽然只是和银行借了四百多千来买一间屋子。

但就是不知银行怎么会计算到欠1.8个million出来。

虽然如此,心里还是蛮有满足感的。

人生中第一样买的那么贵的东西。

只是,接下来的33年就要变成屋子奴了。

但,我心甘情愿。


同事:几时结婚?

本人:都还没求,何来结?

同事:都一起买屋子了,还不打算结?

本人:要结总需先求吧。在想着要怎样求。


说真的,我对求婚要给妳惊喜这一部分已经彻底放弃。

给妳惊喜,到最后都得不到我要的效果。

既然如此,我很干脆放弃惊喜这一部分。

我只是保留了一些些令人‘挥鞋’的特色。

至少这文章的题目令人十分想挥鞋来丢我。

啊,保持淑女形象哦!


戒指是我最花心思的部分。


虽然这戒指不是黄金、白金或钻石。

这个戒指只是普通的银戒。

但它也有着它的来头。

这是The Ring Maker--Jens Hansen的戒指。


Jens Hansen就是制作电影《魔戒》里最重要的道具--魔戒的珠宝商。

选择他们的戒指是因为妳。

因为妳很喜欢这部电影。


戒指在网上订购,然后从纽西兰空运来马来西亚。

中间去了一趟悉尼和广州,千辛万苦才来到吉隆坡。


这个戒指上面有刻着一首短短的诗。

一首由英文翻译去Elvish的诗。


我不是李白。

所以,

我不会写诗。

就算我是李白再世,我也写不出。

因为这是英文诗。


这首诗是网上找到的。

我很喜欢这首诗的含义。


嘉珮,

在我人生最低潮的时候,

妳牵起了我的手。


现在,我想牵着你的手,

走接下来的日子。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
就如这首诗:

与其“妳”和“我”,(Instead of "You" and "I.")

让妳我成为‘我们’,(Let's become "We.")

我愿与妳分享我的生活,(I'm asking you to share my life.)

妳愿意嫁给我吗?(Will you marry me?)

评论

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

出走纽西兰之结束